活力排實行的聖經的根據
關於活力排實行的教訓,聖經的根據是在馬太十八章十五至二十二節,和提後二章二十二節。馬太十八章十五至二十二節教導我們如何在國度生活中有小排。提後二章二十二節教導我們如何在召會的墮落中過召會生活。
(出處: 活力排 第一章 活力排的目的, 1994)
太18:15 再者,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,你要去,只在你和他之間指出他的過錯。他若聽你,你就得著了你的弟兄。
太18:16 他若不聽,你就另帶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,句句都可定準。
太18:17 他若不聽他們,就告訴召會;他若連召會也不聽,就把他當作外邦人和稅吏。
太18:18 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你們在地上捆綁的,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捆綁的;凡你們在地上釋放的,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釋放的。
太18:19 我又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在地上,在他們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諧一致,他們無論求甚麼,都必從我在諸天之上的父,得著成全。
太18:20 因為無論在那裡,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裡,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
太18:21 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,主阿,我的弟兄得罪我,我當赦免他幾次?到七次麼?
太18:22 耶穌對他說,我不是對你說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提後2:22 你要逃避青年人的私慾,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,竭力追求公義、信、愛、和平。